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
出来。
适,玲珑身段,肌肤赛雪,露出藕臂白得晃眼。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
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
秀身
眉顺眼,有些怯懦。故而,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远赛过其他女人,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
孟婉秀眉毛淡秀,眼睛如盈盈一痕水,长相偏古典美人,温婉
盈一
端庄。
可这样的长相,放在时下来说,美则美矣,
魂,不
却毫无灵魂,不够时髦,也不够新派。
她不
羡书
习惯穿旗袍,也不喜欢。不过这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他让她穿,孟婉秀只好听话。
两个
秀也
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那时候,孟婉秀也方才九岁。
孟家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状元郎,在
孟家
无锡是有些名望的,与傅家世交。
孟婉秀是
中最
家中最小的女儿,性子合名,温婉灵秀,知书达礼,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
以前讲得好听,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可现在潮流变了,
,顶不
这样的婚约改名叫“父母包办”,是“封建”的,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顶不时髦,顶不新派。
这事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
挂上钩
足轻重,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
他留洋五年,知识渊博,讲外语没有一丝口音,回上海不到半年,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
外
门面,专做上等人的生意。
孟婉秀不懂商道,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讲纺织叫轻工业,
大
做不成大气候,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
让路边的小叫花形容傅羡书,那也是现在新文化尖尖上的人,怎么也不该跟“包
”这
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旧词挂上钩。
他放她坐在黑丝绒沙发上,给她
,给
点了杯白兰地。她不敢喝,并拢著膝盖乖乖坐着,像个蜜合色的玉雕像。
他在谈正事。
身侧的傅羡书,穿着挺括的黑色西装,肩宽得像高高的山,看似英俊风流,唇边含着温和的笑,可黑漆漆的眼睛
漆的眼
锋锐又凌厉。
他好讲话,也不好讲话,阴晴不定的
的,谁
,谁也拿不准他的脾气。
他谈生意,讲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话,信手拈
似有说
来,风趣横生。可到她面前,傅羡书又好似有说不尽的恶毒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