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凛爱吃肉,特别是肥瘦相加的红烧
知
肉,朝歌知道韩凛爱吃,在这道菜上更是下过苦功夫。
现在朝歌做出来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得连喜
歌做
素的朋友都忍不住多吃几口。
朝歌不知道韩小君的喜好,但在朝歌心
,但在
里,没有不爱吃的菜,只有厨师做得还不够美味。
地三鲜不是S省菜,但朝歌早年外出旅游,去过好些地方品尝美食,吃到喜欢的就会记下来,到网上搜教程学,现在他会做的菜里很多都是“外地
喜欢的
菜”。
茄子土豆青椒,朝歌把需要
茄
的食材一一切好装盘,准备等韩凛回家后,再下锅炒。
最后,朝歌拿冰粉粉
后甜
做了碗玫瑰冰粉,冻到冰箱里,当饭后甜品。
韩小君在房间里窝了一下午,也不
知道在
知道在做什么。
朝歌有心想进去和对方交流,但又想起下午对
钟后
方冷漠的态度,迟疑几分钟后,还是灰溜溜地蹦回自己房间撸猫。
朝歌端著麻辣鸡到饭厅,急匆匆走过去打算接过韩凛手里的包,结果刚放下碗,一道更快的身影略过他,抢先一步站到韩凛面前,喊了声:“
辣鸡
大哥!”
朝歌愣住。
忽然有点感动。
天啊天。
他兄弟缘淡薄,从没考虑过和两个弟
虑过
弟搞好关系,猛地看见韩小君那么热情的冲过来,顿时尴尬得头皮发麻。
他本能地抬头看向朝歌,结果朝歌
捂著嘴
正捂著嘴,一脸感动地看着他俩。
韩凛更尴尬了。
“你…
吃饭吧
…”韩凛难得有些说不出来话,“恩,先吃饭吧。”
“好。”韩小君也就亲热那么一下,现
韩小
在已经恢复平时小屁孩的酷哥形象,认认真真说:“大哥,我帮你拿包。”
“不用了。”韩凛把包放到鞋
手,放
柜上,“你去洗手,放下碗筷,准备吃饭。”
“哦。”韩小君明显对这件事不乐意,但还是听韩凛地话,到饭厅把朝歌拿出来的碗
韩凛
筷,挨个分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