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宋书灵练格斗时,给老
一次知
太太吓坏了。
少年在门口顿住,默不作声地把沾血的绷带
把
放回书包,笑着说了声晚安。
在林素兰的观念里,什么搏斗拳击,都是野蛮人的游戏,危险,粗俗,没有任何意义,她喜欢自己抚养大的孩子干净整洁,永
危险
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被人敬仰。
“……唉。”
宋书灵规规矩矩地站着:“这边的脏事太多
太多
了,我想一件件给捋清楚。”
脏事多?
林素兰轻轻皱了下眉心,这不是早就知
事吗?
道的事吗?
当年姐姐一时迷了心窍,还在读书的时候就怀上了
上
那个孩子,甚至放弃了继续深造,成为被豢养在豪门里的雀鸟,而婚后的生活,也能从昏暗的光影里,那个曾经鲜活靓丽,却死气沉沉的背影里窥得一二。
老知识分子声音不疾不徐:“这不是你的责任,也不是你能去动摇的事,我
,
认为,没有必要给自己陷入这么两难的境地。”
就像当初知道姐姐退学的时候,她气得拿起书包朝男人的脑袋砸去,吼得
道姐姐
嘴唇都在抖。
前途光明璀璨,大好
璀
的年华,正和老师一起参加了最顶尖的项目,若是成功,就能收获无数实验室的橄榄枝——
在之后的人生中,林素兰学会的一个道理就是,永远不要去说服自己的
一个
亲人。
她按照姐姐之前的路子,走了下去,曾经无数个夜晚,两
无
个小女孩躺在床上叽叽喳喳,说将来自己要进实验室,当科学家!
“去非洲看角马,我要看动物大迁徙,多壮观
去
呀!”
“好,那我要攻克这世界上全部的疑难杂症,
“
研究出最完美的药品!”
笑声犹在耳畔,姐姐没做到的,林素兰做到了
快
,她花了很多年,快乐肆意地挥舞起头巾,在奔驰的皮卡里,朝甩著尾巴行走的狮群吹口哨——
大概连宋书灵也没有想到,自己端方严谨,不苟言笑的姨母
的
,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脸蛋皱巴巴的,哭起来的声音很洪亮,攥著
著发
发红的拳头。
这个时候的姐姐,年龄已经很大了,
自
几乎是耗费了自己的半条命,才生下了这个孩子。